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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起名的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怎样给企业起名字之取名原则


  (1)应强化标志性和识别功能,避免雷同;
  (2)应加强公司取名与品牌、商标的统一性;
  (3)注重人和,起名时致力挖掘公司名称的文化底蕴;
  (4)注重地利,起名时致力拓展公司名称的历史潜能;
  (5)注重天时,起名时致力开发公司名称的时代内涵;
  (6)应避免无特征的公司名称,要突显名称的“个性”。

企业起名的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例如:北京顶牛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区划 +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一)行政区划
  名称的行政区划一般表述为“北京”或”北京市”,”北京”也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但应加上括号,例如:蓝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蓝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也可以不使用行政区划。申请设立登记时,如名称不使用行政区划,则需要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办理。
  (二)字号
  字号是区别与拟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同的其他企业的标志,也就是商号。字号应由两个以上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组成。
  字号是公司名称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元素,就像给孩子起名字一样,如果说一个朗朗上口、传播力强、寓意深远字号是公司成功的第一步,也毫不夸张。不信你看看,哪有一个伟大公司名称很难听的?
  (三)行业(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行业(经营特点)是指拟所要从事的主要经营项目。
  例如:以经营服装为主的,行业可表述为“商业”、“服装”、“贸易”等。以技术开发为主的,行业可表述为“科技”、“技术”、“科技开发”等。以经营餐饮为主的,可以表述为“餐饮”、“酒楼”、“饭馆”等。
  在选择拟从事的行业时,应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
  (四)组织形式
  组织形式是企业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的体现。
  公司制企业一般应表述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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