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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品牌命名的原则及特点


  1、我国品牌(商标)命名深受儒家传统思想的影响

  儒家思想文化体现在商业文化中,集中表现在对仁、德、信、义与利的取舍上。我国的民族精神是以集体主义为取向的,强调群体意识,主张大仁大义,以和为贵。虽然也存在着“商人重利轻别离”,但在儒家轻利重义思想的指引下,商业文化的主流还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及“取利不忘义,欲富必先仁”。兴国、利民、爱人、修身、康泰、祥和成为我国民族商业文化的主体精神。

  2、民俗风情对我国商标命名有着深刻影响

  我国历史悠久,地域宽广,民族众多,有各具特色的民俗风情,对商标命名的影响体现在:选用反映本民族本地区风俗习惯的词汇作为商标品牌。如绍兴黄酒“女儿红”、“状元红”、利用典故传说进行命名,如天津“狗不理”包子;利用谐音所含的吉祥意兆命名等。

  3、富含文学内涵的词语进行品牌命名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有着悠久的文学传统,赋予商标品牌一定的文学内涵,既能提升商家的品位,又能深深吸引消费者。在我国现代商标品牌中,取自文学作品中人名或事物的,不计其数。如无锡红豆制衣集团的“红豆”品牌,“红豆”让人倍感亲切与温馨。还有,浙江绍兴的孔乙己牌茴香豆,山西杏花村酒业的“杏花村”。这些品牌的命名不仅利用文学的影响力扩大自身知名度,且与产品属性高度统一,实属“巧借”、“善借”。

  4、国产品品牌命名具有较为明显的性别色彩

  对女性产品命名时,致力于体现温馨、典雅、柔美、宁静和谐的意境和氛围。与女性的阴柔相对应的是男性的“阳刚”,因此男性产品品牌常体现出男子的强健、英勇、豪迈。只要稍加注意,这样的品牌命名随处可见。

  外国品牌命名的特点


  外国品牌在命名方面由于中西方文化背景、思维方式、文字特点、风俗民情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在英语与汉语品牌的命名上有明显的差别。

  1.常以与产品相关的人物之姓名为品牌命名

  这一特点与西方的文化传统有着密切的关系。西方文化是个体取向,强调个人意识,常常宣扬个人的努力与贡献,倡导对自我的尊重。比如汉语中作为贬义词使用的“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一词在西方则是“认为个人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中最重要的权利和思想”,可见该词在英语中毫无贬义色彩。“个人主义”反映在经济领域中,表现之一就是喜用人名或姓氏作为品牌名称,以示对产品发明人、企业创始人或对该产品、该企业作出巨大贡献的人的尊重与纪念,体现个人价值。

  2.思维方式

  在整个人类文化现象中,思维方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形成民族文化差别的重要根源。因此,中西迥异的思维方式是影响其语言差异的深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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