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csjbb.com--写字测算】

本标准规定了电光源用灯头、灯座的命名方法。 

  号的(a)部分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大写字母组成,表示灯头的类型。下述各字母虽然表示灯头,但是,对于灯座,它们也有类似的意义。

  P--预聚焦式灯头;

  R--带凹式触点的灯头;

  S--外壳式灯头--在灯座中不靠凸出部件来固定灯头;

  SV--带锥形末端的外壳式灯头(V形);

  T--电话机用灯头;

  B--卡口灯头;

  BA--卡口灯头,最初用于汽车灯;

  BM--矿灯用卡口灯头;

  E--(爱迪生)螺口灯头;

  F--带一个出触点的灯头;

  字母F后的小写字母表示触点的不同形式,例如:

  a--表示圆柱形插脚;

  b--表示带凹槽的插脚;

  c--表示特殊形状的插脚;

  G--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凸出触点,例如插脚或接线柱;

  K--带导线连接件的灯头; 

  W---表示灯端,灯与灯座的电接触直接通过位于灯端表面的引线来完成,灯端 的玻璃部分(或其它绝缘材料部分)对灯在灯座中的安装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对于能代替整个灯端并号同一互换性要求的绝缘材料的单个灯头,也可以用符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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